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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是中共北京市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下的北京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主要研究制定每个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负责了解国外工会,特别是友好城市工会和工人运动的动态及变化;负责组织、联络和接待外国工会、港台工会的友好访问及互访。北京市总工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权益部、基层指导部(三级服务体系办公室)、社会工作部、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市总工会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部、女职工部、财务部、工会经费代收管理部(税务代收办公室)、资产管理部、经审办、国际联络部、教育工会、工业(国防)工会、建筑工会、交通运输工会、金融工会、服务工会、政法卫生文化工会、老干部处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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